搬家應請搬家公司事先估價 |
| Date Added: September 04, 2008 11:36:59 A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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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Category: 生活服務: 搬家服務 |
| 在決定好要搬家的時候,同時間就要開始尋找搬家公司,並且最好提前確定搬家公司的時,尤其如果需要在黃道吉日或吉時搬家,更要向搬家公司預約時間,以免搬家公司因為太多顧客,導致排不出時間,或延誤到吉時。整理的過程最好先聯絡好清潔隊處理各種大型垃圾或傢俱,絕對不要堆積在路邊造成環境髒亂,而受罰。另外開始整理相關物品做打包的處理,整理時可以利用搬家公司的紙箱,整理起來更方便,待整理差不多時,一定要去新家確認大型家具的擺設位置,以免搬家當天,造成時間的拖延。 貨比三家不吃虧,但價格高並非服務品質就好,所以搬家前應透過電話詢問多比較幾家的搬家公司,詢問項目應包括服務車型、計費方式、糾紛理賠及契約內容、雙方權利及義務等問題,一方面自己要先對搬家有初步概念;還可多找幾家業者免費到府估價,估價時應要求估價人員出示工作證,透過估價過程,觀察估價人員衣著及態度,因為規模較完善的搬家公司,都必需穿著制服,有制式的合約及估價標準,該有的應對進退會較得宜。在確認搬家契約前,要以白紙黑字載明搬運物品清單,以避免雙方事後對服務內容期待不同,產生落差發生爭執。 搬家的計費方式--「以車計價」 (出車數)x(單價/車)搬家公司在評估服務人員數、樓層、搬運距離、步行距離、特殊地形、超重物品等事項之後,告知一輛車單價多少。然後在搬家當日,以出多少車數乘以原本告知一 輛車單價費用。例:搬家公司到陳先生家估價,簽約以3.59噸、平斗車型之貨車,一輛一趟$$元搬運。搬家當日搬家公司以5輛車完成搬運。所以陳先生需付 搬家公司5x$$元之費用。 搬家的計費方式--「包價制」 要求搬家公司以「包價制」方式估價時,應問明所需時間、派出多少車輛和多少服務人員,並在搬運契約書中載明所有需要搬運的物品,以估算完成所有搬運工作所需的費用,避免被漫天開價。 一些不肖的搬家公司,常會在電話估價時以低折扣吸引消費者,但在簽約或搬家時要求加價,因此決定搬家公司後,可請其提供契約書,閱讀契約書中是否詳載搬運物品、服務車型、車數、人數等,以及需額外支付的計費選項,更要注意搬家公司名稱與簽約書上的是否相同,避免有些搬家公司以多家公司名稱刊登或將消費者轉介至其他同業。另可詢問搬家公司是否能夠且願意提供完整資訊,藉以試探公司組織的健全性,篩選後可親至搬家公司了解,若公司內有張貼其他單位的審核或評鑑證明,也可作為參考標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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